质评处发[2018]3号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使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掌握教风、学风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
学校所有中层以上干部
二、听课内容
1.教学态度、教学目的。
2.教学基本功、课型特点,教学环节。
3.控制课堂能力、课堂气氛、板书设计、教学手段,仪表教态等。
4.关注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参与度。
5.教师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和结合课程教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情况。
6.关注教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教学现场周围是否存在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并及时记录和反映。
三、听课次数及要求
1.听课次数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学生处及教学单位的中层干部等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本学期应至少安排1次实验课;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其他单位、部门中层干部等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
2.听课要求
(1)听课对象均为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我校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其中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申请职称评聘教师、新入职教师和以往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信息不理想教师作为听课重点,进行逐一听课。
(2)应进课堂听课,并在课间或课后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与要求,将教学建议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
(3)领导干部应认真、详实地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交到教学质量与评估处(行政楼418室)。下月初,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听课情况。
(4)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详实地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听课信息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及时反馈到教学质量与评估处。
3.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出国学习或有特殊情况一个月以上不能参加听课活动者,应及时告知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备案。
四、下载地址及联系方式
1. 《评价表》、《反馈表》请从http://ceshi.sau.edu.cn/“下载专区”栏目中自行下载。
2. 联系人:杨贺;联系电话:88795171。
附件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听课信息反馈表》
教学质量与评估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