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评处发[2020]6号
全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为方便领导干部提交听课记录,提高评价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率,加速学校教学质量的信息化进程,教学质量与评估处与信息网络中心合作开发了“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线上提交流程”,经多轮测试,开始进行试运行。现将听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说明
“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线上提交流程”即日起试运行一个月,在“智慧沈航”界面发起流程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试运行期间可同时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提交(采用线下纸质版《评价表》的领导干部,需继续把《评价表》的图片发送电子邮件或提交纸质版至教学质量与评估处),试运行一个月后将全部采用线上提交。
二、听课要求
1.领导干部的听课次数和要求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8]209号)相关规定执行。
2.领导干部听课范围为本学期校内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课程)(另: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的领导干部听课以本单位所管理的课程为主)。
3.教学单位领导干部的听课重点应关注本单位新开课的教师、青年教师和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理想的教师,同时做好相关教师的帮扶工作。
4.领导干部原则上要进课堂听课,要利用课间或课后时间与教师交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5.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将对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按月在“数字沈航”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网”上通报。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出国学习或有特殊情况一个月(含)以上不能听课,应及时报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备案。
6.课表下载链接:https://ceshi.sau.edu.cn/xzzq.htm。
三、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线上提交流程”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教学质量与评估处。联系人:杨贺;联系电话:88795171,15942329960。
附件:《“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线上提交流程”操作说明》
教学质量与评估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