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教研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质评处发[2021]1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2021质量年工作要点,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学校将加强对教研活动的校、院两级督导,加快教学内涵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研室活动的重要性,负责对本单位开展的教研活动进行统筹,制订切实有效的发展目标和学期计划(模板见附件)。学院领导班子主动参加教研活动,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武装教师,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确保教研室教研活动有序开展。

二、校、院两级教研“督”“导”

院级督导要加强对本单位教研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教研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校级督学、督导定期到联系学院参加教研活动,深入了解教研室建设情况,发现教研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为学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研室建设集思广益、指明方向。

三、互享教研活动成果

教学单位树立学习共同体理念,构建教研共同体模式,每个单位每学期推荐至少一次教研活动供其他单位观摩,加强教研工作的校内互动、跨科联动,切实提升教学研究的水平,提升教研工作实效性,促进教学质量高水平发展。学校对优秀教研案例和经验在全校进行推广。

请各教学单位于3191700前将本单位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研活动计划交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备案(纸质版需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高丹

联系电话:88795171

Emailgaod197@sina.com

 

 

 

教学质量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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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教学评估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