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评处发〔2021〕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质评处发〔2020〕7号)和《关于本科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质评处发〔2020〕10号)要求,现启动第一轮专项教学检查“回头看”和第二轮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第一轮专项教学检查“回头看”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接受检查的10个教学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工程师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体育部)根据专项教学检查现场反馈意见逐条提交整改情况(电子版,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于9月3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与评估处。
第二轮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请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民用航空学院、安全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航空宇航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根据《关于开展本科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质评处发〔2020〕7号)和《关于本科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质评处发〔2020〕10号)要求,做好待查准备。
教学质量与评估处将于十月中旬采用现场检查的形式全面开展第一轮专项教学检查“回头看”工作,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启动第二轮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教学质量与评估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