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审核评估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6 点击数:

评建办发[2019]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程安排,为巩固第一轮集中检查工作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将于7-9月进行第二轮审核评估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由学校评建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教学检查组,主要围绕各教学单位第一轮教学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教学质量监控情况展开,对主要教学材料进行全方位抽查,重点抽查2018-2019学年教学文档材料。对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工作集中检查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由联络员通知教学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工作汇报

1.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情况(重点汇报第一轮教学检查整改情况)汇报;2.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情况

试卷检查

3学年试卷及相关材料

毕业设计

(论文)检查

3年论文及相关材料

实践教学检查

3学年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相关材料

教研活动检查

3学年教研室活动记录

教学质量

监控检查

1.3学年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相关材料;2.3学年学院督导(同行)工作材料;3.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材料

  1. 新教师教案及试讲情况检查

    对于承担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授课任务的近两年新入职教师,教学单位须于91日前对其教案和试讲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合格者不能承担授课任务。开学后校督导组将对新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抽查。

  2. 教学单位修改自评报告和评建汇报检查

    9月初,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自评报告修改完善本单位自评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负责人PPT汇报材料(8-10分钟)。9月中旬开始,学校组织专家听取各单位汇报。

    三、检查要求

    (一)教学单位须于7917:00前将以下材料清单发送至zhipingchu111@163.com

    1.3学年试卷(专业主干课程需标注);

    2.3年毕业设计(论文);

    3.3学年实习、实验(课内实验需标注)、课程设计;

    4.近两年入职教师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授课任务。

    (二)新教师教案及试讲检查情况于92日前报教学质量与评估处(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贺

联系电话:88795171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9626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教学评估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