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审核评估项目工作组提交分项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11 点击数:

                           评建办发[2019] 6

各项目组牵头部门: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18]156号)和《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通知》(评建办发[2019] 4号)的总体安排,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对审核评估分项自评报告和相应的支撑材料的提交做如下要求:

1、请各项目组牵头部门务必将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等与分管校领导充分沟通和审阅,在听取分管校领导意见后提交。

2、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3、每个“审核要素”对应的支撑材料要根据分项自评报告审核后的修改结果进行动态调整,要对自评报告的内容给予强支撑,要客观、真实、少而精。根据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系统上传要求,数量不能超过10个。

4、支撑材料的上传文件格式可以是PDFRARZIP,网址链接,MP3/MP4音视频材料等。单个支撑材料的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0M

5、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722日(周一)17:00,地点:行政楼418,联系人:杨贺,联系电话:88795171

 

附件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18]156号)

附件2:《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通知》(评建办发[2019] 4号)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9711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教学评估质量处